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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资质的矛盾性? [打印本页]

作者: 哈利标识者    时间: 2003-11-13 13:57
标题: [讨论]资质的矛盾性?
根据气象系统《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销售的单位,不得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但是,我们已经在无数的防雷设备招标中看到:xxxx华云公司在投标。也就是说,这些公司在销售产品,或者是在工程中附带销售产品。那么,这个规定是不是有违规操作的渠道呢?
作者: 通天雷神    时间: 2003-11-13 17:59
呵呵。人家是没有销售啊。人家在设计里也是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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