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动机
2002年10月15日,省人大农牧环保委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青海省气象条例》执法检查组结束了为期半个月的检查。检查结果显示,由于宣传、体制等原因,许多单位防雷电意识差,甚至没有安装避雷设施,频频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已经向社会敲响了警钟。而在建或新建的工程项目也是很少有雷电防护、检测这一重大安全项目的。一位省人大农牧环保委员会委员说,这就如同一颗不定时炸弹,一旦发生雷电灾害,将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生造成巨大损失,相关的执法部门、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如何做好雷电防护工作、防患于未然呢?记者对此做了深入的采访。
事件闪回
2001年6月18日,一阵“轰隆隆”雷声过后,海南州地震局的两台地震监测仪、3部电话遭到雷击,直接损失1.2万元,观测记录中断50余天;海南州人行同一时刻也遭雷击损失PC机4台、网络交换机2台、路由器1台、调制解调器6台、集线器4个……直接经济损失24.8万元;海南州玉禾宾馆的5台电视机被雷击毁,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2001年7月8日,大通县广播电视局由于没有安装避雷设施,遭到雷击后,致使两台卫星数字接受机,两只高频头、5台MMDS发射系统调制器以及MMDS系统的UPS、功放模块被击毁,直接经济损失32万余元,并停播电视节目15天。
同一天,果洛州气象台气象自动站主板被雷电击毁。还是在同一天,黄南州泽库县宁秀乡一牧民家一女孩被雷电击死,同时有4人被击伤。
诸如此类的事件历年均有发生,在一起起惨痛的教训面前,人们开始认识到防雷电的重要性,也在改变这种无防雷电设施的局面。
直击现实
防雷电是一项关系着千家万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性工作。根据法律授权,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当地雷电灾害的监测、调查、评估、统计鉴定等工作和当地雷电防护工程的设计审批、施工监督、竣工验收以及检测工作。而据了解,我省的石油库、加油站、建(构)筑物、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等,到目前在雷电防护工程的图纸审批、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中没有真正让气象部 2000 门依法参与,有些部门或单位不顾法律规定,按照习惯性做法进行设计和施工,拒绝气象部门介入。还有些工程只是在竣工后才让气象部门参与检查,没有从图纸设计审批开始就让气象主管机构参与监督,致使气象部门无法对工程的隐蔽部位进行检查。
作为青藏线上的一座新型城市,格尔木市也被执法检查组列上了日程,然而结果却让他们感到失望。76家加油站没有一家装有防雷装置,而一些加油站的负责人更是不知道防雷、防静电的作用,安全意识的淡薄让他们连自己踩在“地雷”上工作都不知道,没有安全措施的加油站如同一颗不定时炸弹。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其实,对于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早在检查人员预料之中。但看了仍觉得触目惊心,看来防雷工作还任重道远,非得好好抓一下不可了。省人大农牧环保委员会用“非常严峻”来形容格尔木市的情况。相比较而言,海东地区更是一个雷电多发地区。几年来,海东地区发生的雷击事件就达10余起,击死击伤五六人,但海东的防雷工作到现在也没有抓上去,海东人没有吸取教训,海东行署一位官员称:“下一步将要下大力气做这项工作。”
“我们的宣传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没有做好。”检查中海东一些县也认识到了宣传气象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值得庆幸的是,通过执法检查,这此问题得到了纠正。一些政府官员开始学习有关气象方面的法律了,这意味着落实气象法律的路将会更宽一些。
事实上,我省防雷工作所走过的路并不短,从80年代初就有了工程建设防雷的规定,但一直没有很好地开展。省气象局法规处一位处长说:“认识到法律授权各级气象和管机构负责组织和指导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特别是雷电灾害一量发生,可导致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质量事故、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爆炸事故、煤矿爆炸事故、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信息系统破坏事故等等,这些都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特大或重大安全事故防范的重要领域,涉及的行业多、面广,科技含量也高,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就有可能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我省的经济建设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也需要相关的政府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运用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这项工作是现在以及今后工作中的重点。”
话题纵深
在这次检查中,建筑物的雷电防护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项主要内容,我省的防雷电工作形势严峻。为了做好这一工作,西宁市政府不久前还下发了《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雷电防护工程建设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通知》,将雷电防护工程设计审批、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纳入西宁市城市基本建设管理程序。8月底,针对接连出现的雷电灾害伤人损物的恶性事件,湟中、湟源、大通三县气象局在西宁市气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分别在各县做了以“如何防御户外雷击”为主题的宣传节目,使广大群众对雷电形成的气象知识和预防知识有了初步了解,加强了防雷电侵害意识。
对于建(构)筑物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有关专家指出: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建(构)筑物的防雷等级,防直接雷击、防电磁感应、防侧击雷等,以及进行避雷什的保护范围计算。
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对包括雷电防护在内的全过程进行施工监督。竣工时对雷电防护装置的可靠性进行检查验收,这几个方面的工作缺一不可。但在现实中,一些工程虽检查出不符合有关防雷防静电技术规范的,但工程已竣工,建设单位没有经济实力返工,故不了了之,使雷电灾害这一隐患长期存在。还有一个现象是拒绝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对雷电装置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如中国移动通信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青海省分公以及有些石油、化工公司等。
检查只是一种督促,主要是通过检查杜绝隐患。省气象局一位负责人称,《气象法》实施以后,省气象局依据《气象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多次主动与省建设厅协商欲将雷电防护工程的设计审批、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检测工作依法纳入全省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之中,但至今没有结果。而随着我省建设步伐的加快,有雷电灾害隐患的建(构)筑物越来越多,如果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对这些没有依法进行雷电防护工程设计审批、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的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势必会引发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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