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副省长、著名人口经济学专家辜胜阻9日在纪念世界人口日专家座谈会上说,人口结构的优化,包括人口区域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文化结构、素质结构、产业结构等诸多方面。进入新世纪,我国人口结构面临以下六大问题:
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男女性别比达119.92,江西、广东、河南等省超过130。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不仅不利于形成小孩成长的良好性别生态环境,还会带来结婚年龄段婚配难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二是出生缺陷人口居高不下。目前,我国每年有80万—120万的出生缺陷婴儿。
三是人口老年化。我国从成年型社会向老年型社会转变只用了20年左右,人均GDP只有1000美元左右,“未富先老”现象在上海、大连等大都市表现突出,将给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带来严峻挑战。
四是人口的机械迁移带来的社会问题。流动人口的机械迁移尤其是非家庭性迁移造成“留守小孩”等社会问题。
五是流动人口子女问题。流动人口子女最大的问题是教育问题,他们存在着边缘化危险。有人说多办一所学校,将来就少建一所监狱,但简易民工子弟学校很难与正规公办学校相融合,而公办学校即使向民工子弟开放,由于农民工收入与市民相差太大,贫富差距悬殊也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六是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增长对我国人口安全带来严重影响。目前,我国艾滋病传播人群已从重点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并已进入快速增长期。
新华社6月28日播发了采访国家人口计生委的一篇报道,报道说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直逼120(即平均每出生100名女婴相对应地出生了近120名男婴),而正常的是103-107。“性别比直逼120”会带来什么?昨日记者采访了广东一些人口学研究专家。
男性初婚年龄将推迟
中山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李若建教授说,这种超常规的性别比一个最直接的后果是造成“婚姻挤压”。他说,可以预见,再过15-20年后,男女性别比差距较大的这代人进入婚嫁期,同一年龄组的男女中就有一部分男青年找不到对象,于是这部分男青年就可能到下一年龄组的女青年中找对象,如此循环下去,形成男性初婚年龄推迟,女性初婚年龄提前,夫妻年龄差异扩大。由“婚姻挤压”形成的结婚男女年龄差就可能扩大到5-6岁甚至更大,“老夫少妻”现象将不是个别现象。
婚姻迁移掉转方向
李教授说,再过15-20年,由于城市人口急剧增加,由农村女主动找城市男的婚姻迁移可能倒过来,城市的男人可能到城镇找对象,而城镇的男人可能到欠发达的农村找对象。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外女孩嫁到中国会越来越多,但这对男女性别比的影响也是不大的。
非婚性需求会增加?
由于男多女少,李教授说,到时单身男子增多,可能导致非婚性需求增加,传统的道德行为遭到颠覆,男性性犯罪比例上升。而广州社科院社会学专家童晓频分析,男女比例失调,会影响传统家庭的稳定,到时女离男的现象可能增多;独身男性增多,会给社会的养老问题带来困难。在就业问题上,原本形成的男女就业格局将被打破,男性不得不涉足许多需求女性的行业,例如护士和幼师等。
“北大荒,真荒凉,又有兔子又有狼,就是没有大姑娘”,这是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年代流行于北大荒的一句顺口溜,反映了当年北大荒男青年择偶难的状况,那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下,男女比例失调造成的。在20年后,“没有大姑娘”的现象也许将在我们周围重演。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国家人口计生委日前披露,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新生儿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目前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严重问题。
我国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出生婴儿性别比数值为119.92,即当时平均每出生100名女婴,相对应地出生了近120名男婴,这大大偏离了103~107的正常范围,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结果相比,上升了8.5个百分点,比正常值高出近14个百分点。(据新华社6月28日报道)而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李伟雄委员和杨魁孚委员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不约而同地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到2020年全国实现小康之日,全国将有3000万~4000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无妻可娶。
进行胎儿性别选择的人,想到20年后的后果了吗?
其实,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人,往往就是一些特权阶层、富裕人士、名流明星。据一份资料显示,在海南,“办事人员及有关人员”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170,“专业技术人员”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221.7,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越高的人口群体,婴儿出生性别比越高,“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群组织负责人”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250。这种现象表明,在对胎儿性别进行鉴定选择时,权力、金钱与生物学技术进行了交换。小老百姓即使想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也拿不出那么多钱,何况某些医疗机构也不会为小老百姓顶风作案。
这些特权阶层、富裕人士、名流明星,和小老百姓一样,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并未随着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经济生活的极大改变而轻易消失,但他们与老百姓不一样的是,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他们不会考虑20年后孩子无妻可娶。但是,造成整个社会男女比例失衡的困境,他们“功不可没”。
男性过剩,配对困难,会对家庭和社会形成冲击。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统计,在我国不满20岁的人口中,男性已经比女性多出2000余万人了,平均每个年龄段的男性比女性富余100多万人———这将对一夫一妻制家庭带来冲击,婚外恋、第三者插足将增多,离婚率将持续上升,传统家庭的稳定会受到威胁。
未婚男子越来越多,必然会使性犯罪率进一步升高,社会刑事案件增加,基本消失的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等现象有可能重新抬头,从而滋生一些不道德和丑恶的社会现象。
男性劳动力过剩,女性就业压力加大。婴儿出生性别比升高将带动劳动年龄人口性别比升高,未来一二十年男性劳动力过剩和“就业性别挤压”将比较严重。一些女子占据生绝对优势的行业,比如纺织、服务等,不得已只能让男子来承担,女性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剧。
总之,在一个社会中,当女性不能达到正常比例并发挥其正常作用时,整个社会肌体就会因此受损。
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护法》都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但有关专家认为,对于违法者,我国法律未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只罚款不坐牢而缺乏威慑力,故非法测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妊娠的行为有增无减。因此,要严格控制B超和人工终止妊娠技术的非法使用,对违法者予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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