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可将春节改在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这一天,从而使这个每年游移不定的节日相对固定在
2月4日,并使岁首春节能够名实相符。目前,专家已成立了历法改革研究会,并征集各界签
名,争取在全国人大会议中立案审议。该倡议的发起人之一、现年74岁的我国历法研究专
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章潜五教授前不久专程赴宁,拜见了南京大学天文系和紫金山天文台
的专家,共同探讨“我国历法改革的现实任务”问题。
据章教授介绍,我国传统上把春节定在阴历的正月初一,阴历是根据月亮盈亏来确定
的,而公历为阳历,是根据地球绕太阳的公转来确定的。这样两种不同的历制并行,必然将
会产生诸多社会困扰,尤其凸显于春节“过大年”上。由于旧历采用陈旧的闰月制,正月初
一对应的公历日期跟着游移多达一个月,因而形成一系列的社会困扰:现行春节在闰周19年
中,约有10次处于立春之后,更有4次左右接近雨水节气,此时“过大年”难免将会贻误农
时;正月初一对应的公历日期不固定,最早约1月21日,最迟约2月20日。市民春节休假7
天,农村休假半个月,致使1、2、3月份的工作天数忽多忽少,不便于月度统计和评估生产
效益;春节游移不定造成全国大中小学每年冬季放假和开学的时间移变,两个学期常会相差
一月之多,影响教学计划的稳定统一;春节来得较早的年份,大批务工人员挤入春运人流的
高峰,给交通带来了压力;春节日期的游移不定,造成了元旦和春节的相距日数变化,最短
约20天,最长约50天。由于双节物品计划不能稳定,节日供应工作容易失误;全国人大政协
两会通常定在春节之后,待会议精神传达至基层,往往已经是4月份了,因此容易延误年度
任务。
章教授认为,只要把岁首春节固定在立春,由于它稳定在2月4日或3日就可以避免上述
弊端。
不准过节不就行了?
下面引用由红蜻蜓在 2005/01/12 09:37pm 发表的内容:
;春节来得较早的年份,大批务工人员挤入春运人流的高峰,给交通带来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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