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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筑行业如何从事防雷检测? [打印本页]

作者: 广西地凯防雷    时间: 2011-10-9 09:55
标题: 建筑行业如何从事防雷检测?
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了施工单位避雷接地装置安装质量须进行接地电阻的测试验收,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受施工单位的委托对建筑物的避雷接地进行检测,属于《建筑法》的管理范畴。
     建筑物交付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受《气象法》的管理,交付使用后的防雷装置检测由气象部门颁发专门检测资质证书的防雷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新《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23、24条的特点,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对防雷的检测和验收由气象部门负责,气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一个与建设部门不同的特点,就是通过法院来进行行政处罚,执法力度远大大于建设部门,所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引起重视,防止检测行为触犯气象条例,最大的问题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去气象部门申请防雷检测资质基本是不可能的,因此只能通过以下方法来变通:
1、更改检测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建筑综合接地检测项目取代防雷接地检测项目名称,出具建筑物电气检测报告。(报告上避免防雷二个字),现行设计基本是防雷和电气综合接地,接地装置不仅是防雷还有防触电的功能,对电力触电安全装置的接地测试不在气象部门权限之内,因此综合接地检测代替防雷检测是应对新气象条例的可行办法。
2、扩充检测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建筑物进行综合接地检测不仅检测避雷接地测试卡的接地电阻,还要检测总等电位的接地电阻以及各楼层等电位的接地电阻,并将电线的绝缘电阻纳入检测内容。检测目的是建筑物的电气安全,内容包括雷电防护的电气安全和电力设施防触电的电气安全,即综合接地安全性,因此检测重要性大于气象部门单一的专门防雷检测,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监督和备案管理,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综合电气检测纳入管理范围,而气象部门的建筑电气检测也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方可开展。


—拈花一笑的博客

    原先的防雷设计审核许可被取消,代以审查意见,这样的话,原先通过行政许可设立的雷击风险评估和技术评价等行政许可条件将无存在的法律依据。
    防雷竣工验收许可被取消,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规划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气象部门只是参与,估计还会保留防雷检测这一环节,但将不再指定唯一的下属机构做防雷检测。
    防雷检测资质将向所有法人机构放开,也就是说只要有法人公司即可,以前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由各省制定,各省规定了要事业法人的专业防雷机构,这样只有各地防雷中心才能拿到资质,现在则普通防雷公司一样可以申请检测资质。因此,气象部门由于体制原因,防雷检测这一市场将让位给私人检测公司,从检测中获的的防雷工程份额也将随之丧失。
    条例实施后,对防雷市场影响是巨大的,气象部门可能将退出工程和检测市场。

—yiya的博客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明确了对于电力、通信行业的防雷检测,由国务院气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电力或者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共同颁发,这实际上为气象部门涉足电力、通信防雷检测提供了进一步的政策依据。
    防雷检测肯定是要开放的,但要考虑什么时候开放,要在能够控制市场上的检测质量, 要保证社会检测的正常秩序、能够管理社会检测行为的前提下才能开放,要不然就会造成一开放就乱。
防雷中心只是一个实施机构,主要是管理部门的事情。
    2010年整个防雷行业更加规范,主流应用行业更加依靠大规模竞争,对小公司来说更难进入;对资本运营有需求的企业会更大,小企业会举步维艰。


作者: 清洁工    时间: 2012-1-1 15:33
我也想了解一下,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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