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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效显著任重道远 [打印本页]

作者: xinxin1a    时间: 2011-1-17 14:08
标题: 成效显著任重道远
    近年来,中国气象局加快推进气象立法工作。 201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这是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之后,我国制定的第二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相配套的气象行政法规。截至目前,中国气象局先后制定、修订了19部部门规章,发布了459个规范性文件,建立气象国家标准20项和气象行业标准132项;各地先后制定了108部与气象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为主体,气象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气象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规程相配套的气象法规体系框架进一步完善。
    在气象立法工作中,中国气象局坚持开门立法,通过举办座谈会、论证会,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网和中国气象局官方网站等优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立法行为逐步向民生驱动转变;在推动现有立法项目的同时,积极争取立法资源,储备立法项目,将社会公众反映的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等热点、难点问题放在更加紧迫的位置。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各地气象部门对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和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健全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加强协调与督办,6年来中国气象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29件。
气象执法和行政监督得到强化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全部建立了专门的气象法制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全国共有11000余人经培训、考核,领取了气象行政执法证或执法监督证,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气象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健全。中国气象局修订了《气象行政处罚办法》,重新编写了《气象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与范例》,进一步规范了气象行政执法制度和程序。
    中国气象局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对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气象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地分类梳理,明确了气象行政执法主体、行政中国
400电话申请中心为您提供北京400电话办理执法依据并向社会予以公布;制定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7项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出台了《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及指导标准,对气象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了规范和细化。
    各地气象主管机构通过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一方面加强对下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层级监督,另一方面主动汇报工作,听取政府对气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地接受当地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和监察、审计等机关的专门监督。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不断加大对气象违法案件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对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具有典型性的重大案件,如河北佳诚非法发布气象信息案、浙江丽水非法施放气球案以及河南许昌、重庆沙坪坝、吉林靖宇等地气象探测坏境遭破坏案的督导查办,有效地制止了各种违反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近年来,全国立案查处气象违法案件每年均在4000件以上。
依法办事和行政许可规范高效
    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的要求,中国气象局先后五次对气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和审核,共清理行政审批事项17项。中国气象局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配套规章和制度,抓紧制定了行政许可配套法规和制度,修订了《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出台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制定并发布了《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明确了气象行政许可的范围、设定权限、实施机关、工作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成效显著任重道远
    各地气象部门不断丰富创新管理形式,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同时也加深了社会公众对气象部门的认知。如天津市气象局以进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为契机,大力推行 “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对外”,自觉缩减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组织的历次效能考评中始终名列前茅,群众服务满意率一直保持100%。
政务公开和科学决策稳步推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各级气象部门围绕解决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政务公开,大大提高了气象部门的行政办事效率,更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气象意识。
    中国气象局先后制定了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事业经费预决算管理等议事规则。 2007年9月, 《中国气象局工作规则》审议通过,促进了中国气象局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加强了科学管理和民主决策,提高了工作效率。
    中国气象局和各省级气象部门加强了气象新闻发布会制度建设,设立了气象新闻发言人,最大限度地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点,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介绍气象工作的有关情况,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引导社会舆论。
    作为政府上网工程的参与部门之一,中国气象局是最早一批建立政府部门网站的单位,并积极致力于推进政务信息上网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各地气象部门通过行政服务大厅以及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传媒手段,主动、及时开展气象服务和公众服务宣传,增加办事透明度和提高工作效率。尤其是重大灾害性天气期间,除了在气象频道各档节目中及时发布各类预警预报,气象部门还派出现场报道小组,深入灾害性天气现场进行深度报道。
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深入开展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国各级气象部门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促进气象部门依法行政,保障气象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国气象局制定印发了 《气象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提出了气象部门“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每年都制定气象部门普法工作要点,并将其列入目标管理任务;组织了 “五五”普法检查,总结 “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查找问题,提出今后工作的方向。
    针对气象工作的特点和实际,中国气象局组织编写了 《气象部门普法读本》作为全国各级气象部门的普法辅导教材;结合各地执法实践选编了气象行政执法案例,每年编印年度气象法律法规汇编;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法律知识考试或竞赛、邀请法学院校或政府法制部门的专家学者开办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针对广大气象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
    各级气象部门扎实推进 “法律六进”活动,以重要的气象法律法规出台和重大事件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报告会、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下发贯彻实施通知等形式进行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5周年和10周年纪念日,中国气象局都与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农委、国务院法制办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办座谈会,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两次出席并讲话。据不完全统计, “五五”普法期间,全国各省级气象部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5万余块,印制悬挂宣传条幅5万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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