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雷电过电压和冲击电流统计归纳后得出的标准波形见图2,根据标准波形图来考虑SPD特性和被保护设备耐受雷灾的性能。SPD保护电气设备时必须承受预期通过的雷电流(通流容量)并应符合两个附加要求,即对线路上的过电压峰值进行限幅(嵌压)并有能力熄灭在雷电流通过后生产的工频续流。图3为SPD的U-I特性。图中:∪p:SPD起保护作用时的限幅电压;∪c:SPD可承受的持续运行的最大电压有效值;Ic: ∪c时的泄漏电流, Ic <1mA;In: 标称放电电流,SPD可通过20次(8/20µs波形)的电流峰值;Imax: SPD只能通过1次的(8/20µs波形)的电流峰值。 三相配电系统中的设备冲击耐受电压是受设备本身的两个主要电气性能(即空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制约的。安装在不同防雷界面上的SPD应与被保护系统的基本绝缘水平(包括引线感应电压),冲击耐受电压一致。一般可按下表1选择:
表1:220/380V三相系统各种设备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
设备位置 |
电源处的设备 |
配电线路和最后分支线路的设备 |
用电设备 |
特殊需要保护的设备 |
耐冲击过电压类别 |
IV类 |
III类 |
II类 |
I类 |
耐冲击电压额定值(kV) |
6 |
4 |
2.5 |
1.5 |
注:I类—需要将瞬态过电压限制到特定水平的设备;
II类—如家用电器、手提工具和类似负荷;
III类—如配电盘,断路器,包括电缆、母线、分线盒、开关、插座等的布线系统, 以及应用于工业的设备和永久性固定装置,固定安装的电动机等一些其它设备;
IV类—如电气计量仪表、一次线过流保护设备、波纹控制设备。
这些产品适用导轨安装,可与多9系列微型断路器配合使用,为确保施耐德SPD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对产品进行了如下的试验:
① 在标称放电电流In(8/20µs波形)和最大冲击电压(1.2/50µs)时验证残压值,其中最高值为SPD的电压保护水平;
② SPD经受20次标称放电电流In(8/20µs波形)冲击试验后的正常运行试验,性能应符合要求;
③ SPD经受1次最大放电电流Imax(8/20µs波形)冲击试验后的正常运行试验,性能应符合要求;
④ SPD温升超限后断开试验(脱离器);
⑤ 由上级断路器或熔断器断开短路故障电流时的耐受能力;
⑥ 工频瞬态过电压耐受试验(50Hz、1.5kV、200ms);
⑦ 最大运行电压Uc时1000h老化验证试验;
⑧ 当SPD中包含电阻器或电抗器时还应对器件进行温升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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