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试验种类变电站二次系统SPD试验分为:性能试验、现场验收试验和定期检测。
8.1.1 性能试验:为了检测SPD产品是否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而进行的试验,由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进行。
8.1.2 现场验收试验:SPD产品安装完毕后进行的投运前的验收试验。
8.1.3 定期检测:为了防止SPD在使用中损坏或失效而定期进行的试验。
8.2性能试验
8.2.1性能试验是检测指定型号SPD产品性能是否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而进行的试验,试验项目应包括本规范第7章的全部技术要求。在下列任一情况下均应进行性能试验: a)产品出厂前; b)主管机构提出进行性能试验时。
8.2.2 提交性能试验时制造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a) 工厂名称或商标、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用途; b) 设备安装位置类别; c) 设备接入电路方式; d) 产品电路图; e) 产品安装方法; f) 最大连续工作电压及工作频率; g) 限制电压值; h) 本标准其它有关防护性能的要求; j) 应指明端子位置及用途; k) 安装说明(例如连接、尺寸、引线长度等); l) 串联电源SPD应给出额定负载电流; m) 使用环境; n) 产品出厂编号及制造日期。
8.3 现场验收试验
8.3.1 现场验收试验应在产品现场安装完成后、准备投入运行前进行。
8.3.2 现场验收试验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a)装置外观检查; b)现场配置检查; c)装置及机柜接地检查; d)竣工技术文件(见附录); e)告警功能检查。
8.4 定期检测
8.4.1 定期检测应在产品投入运行后,应结合站内相应二次系统设备的定期检测进行。
8.4.2 定期检测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a) 装置外观检查; b) 装置及机柜接地检查; c) 告警功能检查; d) 泄漏电流检查。
附录A 雷电防护区划分
1、雷电防护区的划分应根据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从外部到内部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LPZ)。
2、雷电防护区(LPZ)应划分为:直击雷防护区、直击雷非防护区、第一防护区、第二防护区、后续防护区。
如图A.1所示,并符合下列规定:
a) 直击雷防护区(LPZ0B):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很少遭受直接雷击,属充分暴露的直击雷防护区。
b) 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属完全暴露的不设防区。
c) 第一防护区(LPZ1):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流经各类导体的雷电流比直击雷防护区(LPZ0B)减小,电磁场得到了初步的衰减,各类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
d) 第二防护区(LPZ2):进一步减小所导引的雷电流或电磁场而引入的后续防护区。
e) 后续防护区(LPZn):需要进一步减小雷电电磁脉冲,以保护第三度水平高的设备的后续防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