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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建筑防雷设计规范》中的一个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creat    时间: 2009-2-6 10:50
标题: 求助《建筑防雷设计规范》中的一个问题
规范有关接闪器的 第4.1.4条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板之间采用搭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 二、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其厚度不应小于0.5mm; 三、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厚度,铁板不应小于4mm,铜板不应小于5mm,铝板不应小于7mm;. 四、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 注 .薄的油漆保护层或0.5mm厚沥青层或1mm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覆层。 该条中的有无易燃物品,易燃物品是指的什么?怎么定义的? 如屋顶是彩钢(厚度大于0.5MM小于4MM),下面是装有液体氨的氨储罐,算不算易燃物品?
作者: creat    时间: 2009-2-9 10:47
怎么没人帮忙啊 :-|
作者: 今宵酒醒何处    时间: 2009-2-9 11:59
我试着说下规范的出发点,因为雷电产生的时候会有热效应和力效应 金属外壳太薄容易被击穿 有易燃物的话容易起火
作者: 今宵酒醒何处    时间: 2009-2-9 12:00
至于楼主说的怎么样归类燃品,我也不知道:-|
作者: 阿甘    时间: 2009-2-9 14:22
不属于易燃的
作者: 今宵酒醒何处    时间: 2009-2-9 14:46
传说ING的版主出来了... 人气有点凋零啊:-| :~
作者: 帅帅    时间: 2009-2-9 16:51
氨; 液氨; Ammonia; CAS: 7664-41-7 理化性质: 无色气体,有刺激性恶臭味。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相对密度0.7714g/l。熔点-77.7℃。沸点-33.35℃。自燃点651.11℃。蒸气密度0.6。蒸气压1013.08kPa(25.7℃)。 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16~25%(最易引燃浓度17%)。 氨在20℃水中溶解度34%,25℃时,在无水乙醇中溶解度10%,在甲醇中溶解度16%,溶于氯仿、乙醚,它是许多元素和化合物的良好溶剂。 水溶液呈碱性,0.1N水溶液PH值为11.1。 液态氨将侵蚀某些塑料制品,橡胶和涂层。 遇热、明火,难以点燃而危险性较低; 但氨和空气混合物达到上述浓度范围遇明火会燃烧和爆炸,如有油类或其它可燃性物质存在,则危险性更高。 与硫酸或其它强无机酸反应放热,混合物可达到沸腾。 不能与下列物质共存:乙醛、丙烯醛、硼、卤素、环氧乙烷、次氯酸、硝酸、汞、氯化银、硫、锑、双氧水等。 氨有几种相态,液氨是一种,怎么能因此怀疑液氨不是氨呢?所以氨是可燃物,液氨也是,液氨可以汽化
作者: 今宵酒醒何处    时间: 2009-2-10 09:23
我们做过重庆的液氨油罐...
作者: 545852413    时间: 2009-2-10 10:21
标题: 回复 7# 帅帅 的帖子
学习了 非常好
作者: Dream_tantan    时间: 2009-2-17 15:05
标题: 得查一下关于易燃物品的标准了 !
得查一下关于易燃物品的标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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