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引自“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文/赖庆媚
成都市气象局昨日发出通知,为防止雷击事故发生,4月30日前,全市各类建筑物和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进行防雷设施检测。
据了解,全市各类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安装了防雷装置的单位,必须在4月30日前主动向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提出申请,并接受防雷检测。其中,各类建筑物、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其他设施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油(气)站(库)以及重点防火单位等具有危险爆炸环境的场所,每半年检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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