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GB50057-94的第3.2.2条的"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与.....的接地装置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这里提到的地网应该是分开的吧。如何共用?
接地装置:接的体和接地线的总合。
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这个有问题? 这个讲的是可以共用一个接地装置的
还是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与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之间的距离..... 这个有问题? 这里,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物及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距离..........,但不得小于3m;简单的说,就是这个必须是独立的,并且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
建议楼主多看规范,以及后面的附录和条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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