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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zdayan    时间: 2003-4-3 11:34
标题: 讨论!
                 防雷设施检测所过错责任追究制

   为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质量,杜绝因防雷检测差错而引起责任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防雷检测时:
   1、因工作马虎造成检测记录数据错误但未造成责任事故的,一经查出,对参加检测的人员处以100元的罚款;
   2、属弄虚作假,对已检测出不合格的防雷设施因拉人情关系而发放《*……省防雷设施合格证》的,一经查出,参加检测的人员即停止检测工作半年,并作出深刻检讨、待岗学习,待岗期间发待岗工资;
   二、在对新建建筑物进行分段验收、检测时:
   1、对新建建筑物的分段验收须及时到场,跟踪服务;如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到施工现场检测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处罚200元/人次;
   2、在检测、验收工作中服务态度差,办事拖拉而被施工单位投诉一次的,在每周一次的防雷例会上将给予其通报批评,并处罚300元,投诉两次的除处罚600元外,当年年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三、防雷设施检测所的人员凡参与承接防雷工程及施工的,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2000元/人次的罚款;
   四、对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的,给予500元/人次的处罚并要求其进行检讨;
   五、凡利用工作职权之便向施工单位或相关用户索贿受贿的,一经查实,对其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政纪或党纪处分;
   六、给无防雷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所承接的工程进行检测、验收并发放《#%%省防雷设施合格证》的,对其处以500~1000元罚款;
   七、在防雷检测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的,作开除留用处理,并根据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位意下如何??


作者: solemnity    时间: 2003-4-3 11:36
真话假话?呵呵不会是你那里的规定吧?看来你要幸福了!
作者: zdayan    时间: 2003-4-3 11:48
小子,不要乱猜,说话要有根据的。
作者: solemnity    时间: 2003-4-3 11:49
对啊根据这篇帖子是你贴出来的说的啊,哈哈
作者: zdayan    时间: 2003-4-3 11:50
这个社会虽然是言论自由,但你要对所说的东西负责任!。。。
作者: solemnity    时间: 2003-4-3 11:51
我说什么啊?哈哈我说你现在很艰苦啊,是不是啊。
作者: xiaoyanzi    时间: 2003-4-3 23:31
有点道理
作者: admin    时间: 2003-4-4 08:05
什么道理?
作者: 太阳雨    时间: 2003-4-4 10:06
“防雷天地”
这个好象是你个人的意愿吧
好象并不是成文的“红头文件”
里面全是些经济处罚(并且金额又如此之少),没有法律责任!
要是这样我才不怕,出点钱又不要命的
作者: zdayan    时间: 2003-4-4 18:29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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