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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被审图的搞糊涂了。 [打印本页]

作者: g_point    时间: 2007-9-6 11:21
标题: [求助]被审图的搞糊涂了。

今天小弟的防雷图纸被审图中心的大妈莫明其妙的退了回来,说是雷击次数N=0.25(次/a)算大了,不能按三级防雷设计,要重算。请问大家这雷击次数是判断防雷等级的唯一依据吗??

具体资料:
一栋长30米,宽29米,高25米的四层乡村酒店,楼顶有电梯机房,在番禺某地,河边。小弟按上述资料计算得雷击次数N=0.25(次/a),查GB 50057-94(2000年版)属于三级防雷建筑。
规范原文“
第2.0.4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谢谢各位大大了。。


作者: 飛雪    时间: 2007-9-6 12:32

是不是从人员密集的角度的考虑的啊..

我也认为是第三类.

          审图中心说让怎么改你就怎么改呗....


作者: crazy    时间: 2007-9-6 12:57
审图中心说让怎么改你就怎么改呗....
作者: trx998    时间: 2007-9-6 13:50
那就按二类做呀
作者: g_point    时间: 2007-9-6 15:01

他说是雷击次数与防雷等级不符。要改。

好吧,,使用内钢筋按二类做也增加不了多少成本,只是那样说觉得很奇怪,没明确参考的是哪一条,搞得人很迷糊。


作者: 56490    时间: 2007-9-6 15:16
以下是引用g_point在2007-9-6 15:01:00的发言:

他说是雷击次数与防雷等级不符。要改。

好吧,,使用内钢筋按二类做也增加不了多少成本,只是那样说觉得很奇怪,没明确参考的是哪一条,搞得人很迷糊。

如果酒楼算‘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就应是二类。

你们那儿雷一定多,要不然达不到‘0.25次/a’。


作者: g_point    时间: 2007-9-6 17:26
在河边啊,系数乘1.5的。
作者: trx998    时间: 2007-9-7 13:04
很正常,听官的不如听管的
作者: g_point    时间: 2007-9-7 17:22
[em17]8楼的,这么说虽然不太好,不过也挺正确嘀!
作者: leefun    时间: 2007-9-7 18:45
7楼说得对。8楼有发展。
作者: 清洁工    时间: 2007-9-13 13:10

很羡慕你们那儿雷多,能达到‘0.25次/a’危险数据。

 

[em06][em06][em06][em06][em06][em06]
作者: g_point    时间: 2007-9-14 11:41
哈哈,我这打雷不要钱的,说来就来。可惜今年来这的台风不多……
作者: 三湘第一勇士    时间: 2007-9-21 10:45

审图的大妈把你的按照人员密集场所算了!

还有什么话说呢?改吧!

但是我还是觉得按照正常来说,对于一个这样的乡村酒店,应该不能算人员密集场所,不然所有的住宅楼就都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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