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一个酒精厂的防雷工程,需要装防雷装置的设备有:1、一个全金属蒸馏塔高40多米,壁厚6毫米,直径2米,露天,里面装有高纯度的酒精;2、一个全金属醛塔高27米,壁厚6毫米,直径1.8米,露天;3、一个全金属粗馏塔高22米,壁厚6毫米,直径2.2米,露天;4两个酒罐全金属高13.6米,壁厚6毫米,直径12米,露天,装成品酒精。
请问这些设备能不能直接作为避雷针的引下线,避雷针能不能直接焊接在上面,这些设备要离接地体多远,有那些规范可以参考?希望各位高手给小弟指点,谢谢!我很急!!!
恩……
这样的情况最好将避雷针用屏蔽电缆引下,距离保护物的地下基础至少4.85米做接地。
我比较笨,那个装酒精的罐露天的,可是酒精是有挥发性的,放放不就挥发完了?
哈哈,喝掉啊
雷神能不能详细说说你这样做的原因和依据?
如果针可以直接焊在罐上的话为什么就不可以不安装?
个人意见:直接焊在上面增加了高度也就增加了接闪机率。不如不装。
恩……
这样的情况最好将避雷针用屏蔽电缆引下,距离保护物的地下基础至少4.85米做接地。
为什么是4.85,不是3.14?
如果针可以直接焊在罐上的话为什么就不可以不安装?
个人意见:直接焊在上面增加了高度也就增加了接闪机率。不如不装。
为什么是4.85,不是3.14?
哦.是这样.
标准要求:地下部分: Se≥IRi/500;当一类建筑物取I=200kA时;Se≥0.4Ri
一类建筑物:Ri=10Ω;则Se≥4m;
为安全起见,工程设计时,对一类建筑物取10%的安全系数来进行预留度设计;
则:I=110%*200kA=220kA;Ri=110%*10Ω=11Ω
则:Se≥0.44×11;Se≥4.84m;
为了便于记忆,我就记做:“一类建筑地下安全距离为4.85米”。
OK?清楚没有?
哦.是这样.
标准要求:地下部分: Se≥IRi/500;当一类建筑物取I=200kA时;Se≥0.4Ri
一类建筑物:Ri=10Ω;则Se≥4m;
为安全起见,工程设计时,对一类建筑物取10%的安全系数来进行预留度设计;
则:I=110%*200kA=220kA;Ri=110%*10Ω=11Ω
则:Se≥0.44×11;Se≥4.84m;
为了便于记忆,我就记做:“一类建筑地下安全距离为4.85米”。
OK?清楚没有?
那么避雷针能不能直接焊接在罐体上?罐体能不能作为引下线
——GB50057DE 第3.2.1条要求:一类建筑物“应”装设独立的避雷针。
你说的用屏蔽电缆作为引下线又是依据什么,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为了更有效的防止跳闪。并且可减少引下线电磁脉冲对周围设备的损坏。
要是避雷针直接焊接会不会增加雷击的几率
——本来就没叫你那么装啊。
40多米高的精馏塔实际上已经高于一类30米的滚球半径了。
——所以要做均压环来防止恻击。
——GB50057DE 第3.2.1条要求:一类建筑物“应”装设独立的避雷针。
——本来就没叫你那么装啊。
那就是将独立针固定在罐顶上后经铠装电缆引下接与原地极距离至少4.85米的地极(含针与罐绝缘隔离、加防侧击设施)?
请教中!
40多米高的精馏塔实际上已经高于一类30米的滚球半径了。
——所以要做均压环来防止恻击。
我的意思是说对于一类建筑物避雷针高度超过30米,超出部分就起不到保护作用了!再说酒精罐的厚度最薄处都有6mm厚。
另外由罐体引出至接地体的引下线,是要暗敷还是可以明敷?《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第8.2.3条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钢罐,必须设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一、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二、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地上固定顶罐,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避雷针、线;
二、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地上固定顶罐,当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当顶板厚度小于4mm时,应装设避雷针、线;三、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感应雷接地;
三、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感应雷接地;我也这样认为!
什么意思?有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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