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瑞通达 发表于 2013-10-14 10:34:44

深圳市防雷中心四项举措促进防雷技术服务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弘扬“准确、及时、创新、奉献”的气象精神,解决“四风”问题,落实防雷服务为民务实清廉,市防雷中心近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
  一是优化程序,精简材料。

  优化了防雷装置检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流程,出版了新的《技术服务指南》,更加清晰明确的把服务和收费做到公开透明。通过与防雷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后台数据对接,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设计技术评价三项服务收件材料减少了三分之一,如机构信息资料、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防雷产品报告等不再收取。技术评价原收件材料12项,缩减为6项,雷击风险评估原收件材料7项,缩减为5项。
  二是规范技术标准。

  制定了《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竣工条件及检测技术管理要求》、《深圳市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方案编制导则》等文件。对内加强培训,统一对防雷技术规范的把握,对外统一要求,做到公平公正。
  三是提升工作效率。

  1.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服务承诺时间减少一半。即服务双方确认后,首次上门检测服务响应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减到3个工作日内,末次检测后出技术意见或者技术报告,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内。2.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服务承诺时间缩减一半。 即用户预约后,到现场检测的响应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减到3个工作日内,检测合格后出具检测意见或报告,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内。3.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服务服务周期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内。即与用户签订评估合同或者用户委托之日起,工作人员从上门勘察、整理雷电气候资料、核对规划设计图、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
  四是保证工作质量。

  建立健全了防雷技术服务风险防控制度,风险防控使内部相互制约和上级抽查式监督得以执行,落实了为民务实清廉。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质量监督转为常态化,每周随机选择2宗业务对其事后或现场监督,切实有效保证防雷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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