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派 发表于 2013-3-26 12:10:11

防雷系统 电源系统防雷保护措施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第5.4.1条规定:根据电源SPD的选型原则,电源SPD的第一级保护应选择通过I级分类试验的浪涌保护器或限压型浪涌保护器,第一级SPD之后应安装限压型浪涌保护器,注意能量配合。用于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符合下表规定。    电源系统建议采用逐级放电保护的方式,对总配电、分配电、机房配电以及用电设备前端分别安装相应的电源浪涌保护器。电源第一级防雷保护:选用NKP-DY-Ⅰ (三相四线制,泄流量65--120KA,8/20波形,响应时间≤100ns,残压≤2.8KV)模块式防雷器一组,安装在总配电箱或配电柜内,其前端应加装C63-3P空气开关保护,让非雷电脉冲事故时自动隔离主电路和防雷器。    电源第二级防雷防过压组合保护:选用NKP-DY-Ⅱ(泄流量20--40KA,8/20波形,响应时间≤25ns,残压≤1.7KV)过压器组合模块二组,分别安装在分配电箱内,前加C32-3P空气开关保护。    电源第三级防雷保护: 采用NKP-DY-Ⅲ(泄流量10--20KA,响应时间≤25ns,残压≤1200V)防雷器防护脉冲过压,安装于机房配电箱或机房UPS前端等。    电源精细保护:对于特殊设备前端可以采用精细保护,建议采用NKP-DY-ⅢC或NKP-DY-ⅢU防浪涌电源分配器。直流信号12V、24V、48可选用NKP-DY-ⅢL-D电源防雷器,用于报警,等防雷。接线原理:    完善的电源防雷系统应配置三级防雷,因为仅靠一级防雷器在放电时两端仍有较高的残压,且通流容量越大的防雷器放电时残压越高。所以选配通流容量由大到小的Ⅰ、Ⅱ、Ⅲ级电源防雷器安装在总配电、分配电和用户终端,就能使雷电能量逐级释放,将用电设备终端配电线上的电压,限制在较低的电压保护水平,起到防雷保护作用。根据配电系统的不同形式,防雷器的安装也有不同的方式,三相电源的前级防雷一般多采用TN 接法,后级配电设备如果离接地点较远、接地电阻较大,推荐采用TT接法。在电源线至防雷器接线端之间要串接熔断器或空气开关,避免防雷器失效或老化时的短路影响配电线路正常工作。应该注意Ⅰ、Ⅱ、Ⅲ级电源防雷器安装的距离不能太近,各级防雷器之间要有有10m以上的线路间隔,使防雷器的动作分级起效。另外,第Ⅲ级电源防雷器安装位置与被保护设备间线距应小于10m.以上是笔者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结合周围人的意见对“防雷系统”的简单分析,可能不够专业未必能解决您的困惑,如需要更专业的帮助,建议您登录科佳防雷官方网站(百度:科佳防雷),科佳安排了多位专业工程师专门为普通群众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苏州工业园区科佳自动化有限公司官方网址:http://www.kejia.com咨询热线:0512-65151966客服QQ61931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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