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雷神
发表于 2009-7-11 01:02:26
附加一句:GB50057编这一段的时候就叫“自圆其说”,本身就是靠不住的。还拿这个当事儿说了。
算了。一个本身就有问题的,不见得对的东西,再叫更有问题的人解释一下,热闹啊。
误人子弟!误人子弟啊!
fjndjyt
发表于 2009-7-14 17:24:16
雷神谦虚啊谦虚
hbdsgeng
发表于 2009-7-15 17:05:43
差不多,基本正确。
具体到里面的详细内容,还是“雷鸣电闪”说的比较专业。
狐狸的舅舅
发表于 2009-8-27 09:50:04
嗯,规范上虽然规定了,但是缘由自己还没认真想过呢。
甲乙丙
发表于 2009-12-14 16:28:20
独立针,是因为一类都是危险源的直击雷防护,雷击电流高,在泄流的时候可能产生局部空气击穿,可能造成危险源爆炸或燃烧。故有个安全距离的规定,你可以算下,空气击穿强度(大概)按30kv/cm算,上边说到跨步电压,是不准确的,我相信GB上规定这不为了防止跨步电压。
另外给大家分享下: 人体可承受的跨步电压值是41.5 KV
计算跨步电压计算公式 DL/T 621-1997 附录B上有详细规定
本人第一次发言,别扔鸡蛋哈!!!!!!!!!
mashun21
发表于 2009-12-15 09:52:25
有雷神的帖子就是好帖子。
heha1106
发表于 2010-1-5 16:13:14
看明白了!!
ghjcloud
发表于 2010-1-8 11:22:12
一半为了安全!
lovintcm
发表于 2010-2-2 16:32:18
看来真的高人多呀
yeti21
发表于 2010-2-4 16:09:17
学习学习再学习